离婚登记声明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经过中必须共同签署的一份程序性法律文件,用于向婚姻登记机关正式声明自愿离婚及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其核心影响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义与法律性质
1. 程序性文书
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统一模板,夫妻双方需当场填写并签字确认。
不直接产生离婚效力,仅作为登记流程中的声明环节。最终解除婚姻关系需以领取离婚证为准。
二、核心功能
1. 确认自愿离婚
声明双方系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无胁迫或欺诈。
2. 明确离婚合意事项
需声明已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关键难题达成书面协议。
3. 存档备查
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永久存档,作为离婚登记的合法性依据。
三、基本内容
根据各地模板,声明书通常包含下面内容信息:
双方基本信息:姓名、国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职业等;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日期、结婚证字号、离婚缘故;
离婚合意声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协商事项确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的书面协议(需与提交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一致);
签字与日期:双方亲笔签名、捺指印及填写声明日期。
> 示例模板片段:
> “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四、签署要求与程序
1. 亲自签署
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在职业人员见证下当面填写并签名、捺指印,不可委托代办。
2. 与其他材料配套使用
需同步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证件照等材料。
3. 纳入离婚冷静期流程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签署声明书并领取离婚证。
五、注意事项
1. 与离婚协议书的区别
声明书:侧重声明自愿离婚的梦想,由登记机关存档;
离婚协议书:详细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具体条款,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具民事合同效力。
2. 填写诚实性责任
如声明内容虚假(如隐瞒债务),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 独特情形处理
驻外使领馆登记:需在领事官员见证下签署声明书,程序与国内基本一致。
证件缺失:结婚证遗失时,可凭档案证明或书面遗失声明补办。
拓展资料
离婚登记声明书是协议离婚中确认双方诚实梦想的法定声明文件,虽不直接生效离婚,但缺失或填写错误将导致登记失败(需转为诉讼离婚)。建议办理前通过地方民政局官网(如[广东省民政厅模板])或“一网通办”平台下载模板提前准备,确保内容诚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