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惊呆!一券商88年首席分析师“吹票”收取18万“好处费”,最终判刑!
一起券商分析师“吹票”案发酵,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东方某有限公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和电新行业高质量分析师程某因涉嫌非民族职业人员受贿罪被判刑。
事件背景:
邹某,1988年出生,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东方某有限公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程某,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担任该公司电新行业高质量分析师,两人因涉嫌为上市公司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收取好处费而引起法律难题。
犯罪事实:
2023年4月,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利通电子撰写研究报告,意图抬高该公司股票市场关注度,邹某负责组织撰写,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程某负责联络和转送现金,实际收取5万元,两人于2025年1月13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最终被法院审判。
刑事判决:
法院认为,邹某和程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已构成非民族职业人员受贿罪,邹某坦白认罪,程某自首认罪,均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法院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已被追缴或责令退赔。
行业影响:
券商分析师“吹票”行为已成为行业的“行业痼疾”,近年来,监管对券商分析师的言论加强管理,东方财富证券曾发布多份关于江苏利通电子的研究报告,其中署名邹某为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报告,进一步暴露了券商分析师在市场操纵中的重要角色,邹某和程某的案件再次敲响了行业警钟,提醒市场参与者警惕操盘手和上市公司相关方策划“市值管理”行为。
券商分析师的“吹票”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邹某和程某的案件警示广大股民,投资需谨慎,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的公正性和投资者的利益,需要每个人共同守护。

